一、先定義『每件平均可分配服務收入』

試算起點不是房屋成交總價,而是門店在一件交易中實際可認列、可分配的服務收入。若有聯賣、跨店合作、稅費或其他分配,應先依自己的會計與契約口徑整理。

不要拿單月最高案件當平均。較穩健的方法,是用最近 12 個月已完成案件,排除明顯異常值後計算區間。

二、把變動成本從收入中逐層扣除

常見變動成本包括業務獎金、聯賣或合作分配、依營收計算的權利金與行銷費。三項費率若加總接近或超過 100%,每一件成交都沒有足夠貢獻支付固定成本。

  • 業務獎金與團隊分配
  • 聯賣、轉介與跨店合作
  • 加盟權利金或營收型費用
  • 成交直接產生的其他成本

三、固定成本要包含被忽略的人與系統

租金很醒目,所以很少漏算;容易漏掉的是行政人力、主管固定薪資、廣告、CRM、物件平台、通訊、教育訓練、保險、會計與法遵成本。

店東自己的全職投入也有機會成本。即使帳上暫時不支薪,也應在管理報表中設定合理成本,否則會高估門店可複製性。

四、損益兩平不是一個神奇件數

損益兩平件數等於每月固定成本除以每件貢獻。問題在於每件收入、獎金與聯賣比例並不固定,所以應至少做保守、基準與積極三種情境。

例如基準是每人每月 0.6 件,保守情境可先降到 70%,積極情境提高到 130%。若只在積極情境才獲利,代表經營安全邊際不足。

五、店東每週應看領先指標

成交是落後指標。當月底才發現沒有成交,通常已經晚了。每週追蹤漏斗與品質,才能在收入出現前先修正。

  • 新增有效屋主與買方
  • 有效委託與專任委託
  • 帶看、要約與議價件數
  • 案件從各階段往下移動的比例
  • 新人 30/90/180 天留任
  • 客訴、取消與資料錯誤
  • 每件成交貢獻與現金跑道

六、試算工具的正確用法

先用真實總帳和獎金辦法建立基準,再逐一改變人數、每人件數、每件收入與費率。不要同時修改所有數字,否則你不知道哪個假設最影響結果。

試算只是管理決策起點,不是會計報表或稅務意見。正式擴店、加盟或融資前,應由財會與法律專業把口徑、契約與現金流再次核對。

房仲喵的原則:不確定就標示不確定;需要查證就保留查證時間;沒有書面證據,就不把行銷承諾當成客觀事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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